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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7年中国·哈尔滨全国轮滑马拉松公开赛规程通知

发布时间:2007-04-19 11:49:52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(群体处、体总秘书处)、各行业体协办公室、各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,中国轮滑协会上海训练基地、苏州训练基地、北戴河培训基地,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单位:

  为唱响“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”主旋律,展示和推广轮滑运动,决定结合2007年中国·哈尔滨“太阳岛”杯亚洲轮滑马拉松锦标赛举办全国轮滑马拉松公开赛。

  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  

 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

  中国轮滑协会

  二○○七年三月十五日

  

  

  2007年中国·哈尔滨“太阳岛”杯全国轮滑马拉松公开赛

  竞 赛 规 程

  一、竞赛日期及地点

  2007年6月22日至24日在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。 

  二、主办单位

 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 中国轮滑协会

  黑龙江省体育局

  黑龙江省体育总会

  哈尔滨市体育局

  三、承办单位

  哈尔滨市体育总会

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

  哈尔滨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局

  哈尔滨市轮滑协会

  四、支持单位

  中山万浩体育制品有限公司

  深圳丹特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

  中国轮滑协会网(http://www.rollersports.cn)

  五、参赛单位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(群体处、体总秘书处)、各行业体协办公室、各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,中国轮滑协会上海训练基地、苏州训练基地、北戴河培训基地,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单位

  六、竞赛项目

  42.195公里全程马拉松。

  七、比赛场地

  哈尔滨太阳岛风景区环岛公路,柏油地面。

  八、参加办法

  (一)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。每队可报领队、教练各1名,成年、青年组运动员男、女各3人

  (注:该队运动员与该队其他人员比例≥3:1为在编人员。)。不接受个人报名。

  (二)年龄分组

  成年组:1990年1月1日以前出生(含1月1日)。

  青年组:1990年1月1日(不含1月1日)至1994年1月1日之间出生(含1月1日)。

  (三)参加比赛的所有已注册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。有关规定请登录中国轮滑协会网http://www.rollersports.cn查询。2006年-2007年度首次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(或户口本)原件核对身份。

  (四)参赛队中未注册运动员可参加此次公开赛。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(或户口本)原件核对身份。

  九、竞赛办法

  (一)采用2006年版《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》。

  (二)各参赛运动队(员)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(或开幕式),必须身着统一比赛服参赛。轮滑鞋、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,保证安全。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。 

  十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

  (一)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。其中前3名获得奖牌、证书、纪念T恤,第4至第8名获得证书、纪念T恤,其他参赛运动员将获得纪念证书和纪念T恤。

  (二)本次比赛将与亚洲轮滑马拉松锦标赛同时进行,参赛运动员获得的成绩将同时计入亚洲轮滑马拉松锦标赛成绩,并与亚洲各国(地区)运动员共同排列名次。

  亚洲轮滑马拉松锦标赛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。其中前3名获得奖牌、证书、奖金,第4至第8名获得证书、奖金。

  (三)为鼓励运动员参赛,大会将为获得亚洲轮滑马拉松锦标赛各组别前8名的运动员提供总奖金10万元人民币(含税)。根据税法相关规定,运动员所获奖金须缴纳20%税金,由承办单位代为扣缴。

  十一、报名、报到及离会

  (一)报名

  请单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于5月30日前寄(或传真或EMAIL)至中国轮滑协会和哈尔滨市轮滑协会。

  中国轮滑协会

  地    址: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

  邮    编:100763

  传    真:+86-10-87182320

  电    话:+86-10-87182320,67147628

  电子邮件:cars-pek@163.com

  哈尔滨市轮滑协会

  地    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

  邮    编:150028     

  传    真:+86-451-87160233

  电    话:+86-451-88105858

  联 系 人:赵荫桐、李占成

  电子邮件:hrbs_lhxh@163.com

  (二)报到及离会

  参赛人员于6月22日报到,23日熟悉场地,24日比赛,25日游览或离会。具体报到地点和食宿地点请直接致电咨询哈尔滨市轮滑协会。请提前与哈尔滨市轮滑协会联系返程票务或游览事宜。

  十二、经费

  (一)报名费:

  注册运动员150元人民币/人;未注册运动员200元人民币/人。

  (二)食宿及当地交通

  各队差旅费自理。比赛期间在编人员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人民币,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。超编人员及提前报到或延迟离会者每人每天150元人民币。各队必须在承办单位提供的地点食宿。

  十三、裁判员:由主办单位选派。

  十四、其他

  (一)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;

  (二)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、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、推广活动。

  (三)请各参赛队和个人务必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。

  十五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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