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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洛城极限”比赛章程

发布时间:2012-03-24 09:51:37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2012年锦州市“洛城极限”杯青少年轮滑比赛暨速滑选拔赛竞赛规程

  一、比赛时间、地点:

  2012年4月21日在锦州新世纪轮滑广场举行

  二、主办单位:

  锦州市体育局、锦州市教育局

  三、协办单位:

  锦州市新世纪轮滑俱乐部

  四、参加人员:

  锦州市各中学、小学、轮滑俱乐部及个人均可参加。

  五、竞赛项目:

  学 前 组:50米、200米

  小学丙组:300米、1000米

  小学乙组:300米、1000米

  小学甲组:300米、1000米

  初 中 组:300米、1000米

  高 中 组:300米、1000米

  六、参加办法:

  (一)报名人数:

  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男、女运动员人数不限。

  (二)年龄规定:

  学前组: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。

  小学丙组: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。

  小学乙组: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。

  小学甲组: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。

  初 中 组: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。

  高 中 组: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。

  (三)参加运动员必须出具年龄证明,否则不得参加比赛。

  (四)运动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医院检查,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目体育竞赛者方可参加比赛,同时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,健康证、保险单自存备查。

  (五)参赛费用:

  参赛运动员报一项30元,报二项50元。

  七、竞赛办法:

  比赛采用200米标准沥青场地,执行最新速度轮滑竞赛规则。

  八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

  (一)个组别按报名人数10人以上(含10人)录取前八名,8人以上(含8人)录取前6名,七人以下(含7人)减一录取,录取人员均颁发荣誉证书;前三名予以奖励。初中组不享受中考体育面试待遇,但可以作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的一个评选条件;初、高中组成绩优异者均可参加“2013年辽宁省速度滑冰锦标赛”通级。

  (二)设学前组、小学组、初中组“团体总分”奖,各组别8队以上取前6名,7队一下取前3名,3队一下取1名。个人成绩(按名次录取)计入各代表团总分中,团体总分按个人成绩前八名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分计入。

  (三)设“优秀组织奖”

  九、报名:

  (一)参赛单位需认真填写表明单并加盖单位公章。在4月11日----13日前将报名表报到锦州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,逾期报名不予受理。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或第二代身份证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。参加去年市组织的轮滑比赛的运动员可持参赛证报名。

  (二)4月18日下午14:00在市体育局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,请各单位领队、教练员准时参加。

  (三)联系电话:2815031

  十、裁判员、仲裁委员会人员由市体育局派选。

  十一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
  十二、本规程解释权属锦州市体育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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